Blog不知不觉写了也有一段时间了。
从开始的blogspot(只写了几篇= =)
之后因为懒惰去布置就搬家来pixnet了。

在朋友群中我算是个怪咖,为什么?
两个原因:
1. 只有我写华语,有些本来也是写华语的全部改行去英文了= =
2. 全部人用的都是blogspot。
随便啦,反正我都是自己写自己爽的。

看回自己早期开始写的东西,
觉得很别扭很奇怪,写的废话很多。
可能之后我看会现在的东西也会觉得很怪吧?= =

得空没事再丢图:

DSC01052.JPG

去年放大假时留的,有够力长,
考完PMR之后一直到开学没有剪过。
平时在学校都不能留长。
这张是在开学前几天拍的,作留念= =
这个是左手,右手的留到不好看,因为做家务弄到都损掉。
我会挡着食指是因为食指的指甲断了,洗碗弄到的。
留着的时候看一直觉得不够长,
现在看回吓死人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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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happystar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